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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荣获“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01-07 15:45:00 作者:chaopei  编辑:    点击:

    12月27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6〕15号),我院被授予“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针对山东省文明委制定的全新评价标准,学院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校园文明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同时在校园文化阵地建设、社会文明风尚传播、社会服务、学习型单位建设、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我院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一致、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之以恒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打造品牌,创出特色,为全面推进我院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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