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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被授予“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2-03-24 17:24:35 作者:党委宣传统战部  编辑:管理员    点击: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表彰决定,我院顺利通过了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被授予“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复查考核工作中,我院认真对照新修订的《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按时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等8个测评项目、26条测评内容,56个分项、200余份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复查申报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学院党委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院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师生文明素养显著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卓著,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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