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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6-19 浏览次数:

图书馆职责范围

一、 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条例、细则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报告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和加强全院图书情报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申报、掌握并合理使用学校的图书情报资料经费。从本院教学、科研及专业特点出发,有计划地系统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并对购进的及赠送、交换的资料,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整理、加工、入藏、流通、保管等工作,形成具有特色的藏书体系。

三、 配合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充分发挥政治思想教育职能。

四、 根据教学、科研和课外阅读的需要,认真开展宣传、推荐、阅读辅导、流通阅览等服务工作,使读者受到专业教育、综合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

五、 树立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意识,积极为广大读者提供文献服务。在现有的阅览、外借、复制、读者辅导、参考咨询等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努力拓宽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手段。

六、 负责对每年新入校的学生进行《怎样利用图书馆》教育,培养学生的情报意识和自我情报服务的基本技能。

七、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采取外引、内培、进修学习的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逐步形成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的复合型专业技术队伍。

八、 加强业务统计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和图书馆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热心为师生服务的精神。

二、听从组织调动,服从工作需要,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克服困难,搞好本职工作。

三、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达到知识结构新型化,思维方法科学化,工作技能现代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坚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保持馆内整洁,爱护图书资料及馆内公共设施,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学院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得串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或业务无关的事情。

六、树立读者至上,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本馆人员以诚相待,工作中互相支持,团结协作。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良倾向。

八、关心学院和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凡事从大局出发,工作中应发挥最大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九、经常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对于读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应积极设法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应耐心予以说明原因。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千方百计满足读者需求。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并主持图书馆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院的有关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图书馆的职责范围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三、负责全馆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和社会效益,安排好各种文献的采购计划、保管、使用、整理、编排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馆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考勤、考核工作,增强全馆的凝聚力,不断开拓图书馆工作的新局面,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六、审定图书经费的使用和分配及重点书刊与设备、加

工材料、办公用品的购置。

七、组织领导好图书馆网络中心工作。

八、负责抓好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组织做好图书馆的年度总结、和各种业务统计工作。

十、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全馆人员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各项任务。

采编部职责

一、制定中外文图书及光盘等年度采选计划及预算方案;

二、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依据采访原则和各系、部的购书要求,实施图书采访工作,逐步建立与本院专业设置相应的藏书体系;

三、负责图书采购业务统计、报表和固定资产上报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图书的验收、结算、盖章及财产帐、采购帐的编制与管理;

五、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本馆分类规则等,做好图书分类工作;

六、做好图书数据编目、负责本部门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培训和使用,以及维护馆藏数据;

七、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

八、承担或参与相关研究项目;负责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流通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二、准时开、闭馆,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办理请假手续。

三、熟练掌握流通部子系统的使用技能,负责检索终端及辅导读者使用。

四、负责读者借书、还书和预约等对外业务服务工作。

五、负责借书证发放、回收、挂失及补证和离校手续。

六、负责新书入库及新书展阅工作。

七、办理读者图书丢失、损坏赔偿、逾期等业务工作。

八、负责图书保管、修补、剔旧、注销工作。

九、流通部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负责新生图书馆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期刊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期刊的订购、验收、登到、上架、查缺、催补。

二、负责期刊阅览管理及统计工作。

三、负责馆藏报刊的整理、装订、分编、财产登记、典藏、保管及剔旧工作。四、辅导读者阅读,积极向读者推荐优秀报刊。开展期刊参考咨询,典藏分布及新书报导;

五、负责编制或修订各类期刊目录。

六、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技术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馆计算机、网络等设备安装、调试、管理与维护;

二、负责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三、负责全馆主页的建设与维护,承担图书馆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

四、负责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视听阅览室、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服务工作;

五、承担图书馆应用软件、数据库、光盘数据库的开发、研制、引进和应用工作;

六、协调全馆自动化管理工作及自动化管理技术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馆各类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八、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借书证的领取和使用

、集体办证教工以科室为单位(部门、姓名、证号),每人交一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

、新分配或调入的教职工,凭工作证或人事处介绍信办理。

、学生到伙食科办理饭卡、在图书馆注册后可当借书证使用。

四、借书证(或饭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饭卡如有遗失到伙食科挂失)、挂失前被人冒借的文献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两星期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到馆(或伙食科)办理补证手续,并交纳相应补证费。

五、离校须还清所借图书,并交回借书证,撤销微机帐户,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六、借书数量:教职工 5 册。学生 1 册。

图书借阅规则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学生凭本人饭卡)在入口处领取“代书牌”后方可入库。
二、读者入库时,除纸、笔外,一律不得携带书包、书籍等其它物品进入书库。
、读者在选择图书时请将“代书牌”插入所抽出图书的位置上,不得将图书随意乱放。
、严禁使用他人借书证(饭卡)入库选书、借书,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并扣压其借书证及饭卡。
、读者借阅文献时应对所借文献全面检查,如发现涂画、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记号章。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如未有记号章,概由读者本人负责,并按规定予以赔偿。

、确保书库安静、安全、整洁;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严禁乱扔废纸、瓜皮果壳,随地吐痰等。

七、借书期限:教师为一学期,学生为两周。借书逾期者,每册每天收取图书占用费 0.10 元

遗失、损坏图书赔偿制度
  本馆所藏图书为国家财产,供广大师生进行教学、科研之用。应自觉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等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遗失图书,原则上要求赔偿原图书,如确实无法找到原版的也可购相同版本的新书偿还,但须加赔图书加工费每册二元;如无法赔偿原书刊,分别按下列规定赔款:
  (一) 医学书籍, 85 年以前出版的按原价的 10 倍赔偿; 85 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的 3-5 倍赔偿;无复本的按原价的 20 倍赔偿。
  (二) 成套的多卷书,遗失或损毁其中一册,按全书的套价倍数赔偿,多卷书的其余部分仍留馆所有。
  、书有损坏,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 凡涂画、批注、污损,但不影响其书流通使用的,按书价 1/3 — 1/2 赔款,原书本馆收回。
  (二) 严重污损或撕拆、裁、割致图书不能继续使用者,若购不到原书赔偿,按遗失书条款处理。
  (三)丢书、损坏和有意涂改图书条形码,按每张 10 元予以罚款;拆除已外借图书磁性材料每条罚款10 元。
  (四) 对窃书者,应写出检查并罚款 200 元以上,同时报学院严肃处理。

阅览室借阅规则

一、本室为期刊、报纸阅览室。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入内选阅,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
 二、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每次限取报纸一份或期刊一本。
 三、本室报刊只限于室内阅览,一律不得带出室外,如需复印可到服务台办理手续,用毕当即归还。
 四、读者需爱护报刊,严禁在报刊上圈点、划线、涂改、批注、撕剪、偷窃,违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偷刊者按该刊的全年价赔偿,并作出书面检查。
 五、自觉遵守阅览室文明守则,违者照章处理。

期刊合订本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本室收藏中文医学期刊、中文社科及文艺性期刊等,对全校读者开放。
 二、读者凭本人借书证领取“代书板”入室,押证阅览。取刊时须将“代书板”放于所取刊处,阅刊后归还原处,取回“代书板”。
 三、本室期刊,只限于室内阅览,不外借,需复印资料的读者,请到工作人员处办理手续,用毕当即归还,过期未还者,每天每册收管理费1元。
 四、自带学习笔记本的读者,离开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五、爱护刊物,严禁在刊上圈点、划线、涂改、批注,严禁偷窃,违者将按有关规则进行处罚。
 六、自觉遵守阅览室文明守则,违者照章处理。

图书馆微机使用规定

一、图书馆所有微机设备由馆长统一调配,由技术部负责技术维护。

二、各部门所配微机归各部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管理。

三、每台微机由专人负责,谁使用谁保养。使用机应严格按规定操作,人为损坏导致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操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解决。

四、工作人员离开自己的岗位时,一定要及时退出自己的帐户,以免他人利用自己的帐户出现误操作,或人走时忘记关机。若出现问题,在谁的帐户上由谁负责。

五、各部门微机只能用于工作,不准干私活,不得随意拆卸。

六、微机操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爱护设备,严禁非法操作,保证做到人走关机闭电。

七、微机操作人员应注意设备保养,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卫生环境,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八、未经馆领导同意,各部门不得将任何设备拿出或外借。

电子阅览室阅览制度

一、读者须持本馆上机凭证,到指定机位上机。

二、上机阅览实行一人一机制,不得两人以上(含两人)共用1个机位。

三、严禁携带有非法内容(恶意程序、国家法令禁止传播内容)的软盘和光盘进入阅览室,严禁在微机内安装和使用任何娱乐性游戏,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

四、读者必须文明阅览,不得穿拖鞋、背心入内;不得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书包、食物(除饮用水)进入阅览室。

五、爱护阅览室财产,不得损坏公物,严禁拆卸和拿走阅览室内的设备零件,防止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偷窃公物者交校保卫科处理。

六、读者不得将自己的机位随意让与他人,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

七、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有不慎进入不良网站,应立即退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一、图书馆是学院防火重要部位。消防工作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及读者都有保护图书馆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及时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三、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尽早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五、工作人员要熟悉本馆安全设施,明确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六、图书馆内严禁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馆内严禁吸烟。
七、不准将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图书馆楼内,不准乱堆乱放可燃杂物。
八、图书馆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类电器,不得随意拉电线。
九、工作人员下班前,切断电源并对工作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留下火种。
十、图书馆人员流动量大,各种设备价值昂贵,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十一、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及读者都有维护图书馆财产安全、及时报告案情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要随手锁门。下班时,各部门都要关严门窗,锁好防盗门。

读者文明公约

一、利用图书馆,积极阅读优秀文献,不断提高文献信息利用能力,为图书馆发展献计献策。
二、保持馆内肃静、整洁,不喧哗,不使桌椅、通信工具等发出声响,不穿拖鞋、背心、内衣内裤入馆。
三、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吸烟,不在桌椅上涂画。
四、珍视书刊资料,不乱翻乱扔,不盗撕污损,保持原有摆放位置。
五、注意安全,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馆,不擅动电器、计算机等设备。
六、维护良好秩序,不拥挤,不占座位,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协调管理。
七、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按时归还书刊,提高书刊利用率。
八、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使用礼貌语言(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菏泽家政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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