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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员、候选集体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1-03-03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涵〔20211号)要求,为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及学生班集体(2016五年制大专、2018级、2019级三年制大专)


二、推荐数量

 项目

系部

学生数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

退役复学士兵专项计划

护理系

2079

5

2

1

各系最多上报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人,不占前面计划,择优上报

助产系

517

1

1

1

家政系

1140

3

1

1

早教系

157

1

0

1

医康系

779

2

1

1

医技系

941

2

2

1

合计(计划数)

5613

14

7

3

2

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系根据名额等额推荐,学校不再组织评比。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各系可面向退役复学学生额外增加1个名额,学校组织择期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各系上报的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和退役士兵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还需上报2019-2020学年班级量化管理成绩所在系排名、班级获得荣誉(含该学年校级优秀班集体)、班级必修课成绩等佐证材料。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德育成绩优秀。

3.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德育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退役复学学生评选条件

受推荐的退役复学学生需要同时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四、推荐要求

(一)各系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可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周密、安全的评选办法,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疫情防控风险。

(四)各系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电子版证明材料);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相关表格见附件。请各系将所有的材料打包后于33日前,发送到邮箱2573934561@qq.com

(五)学校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经考评最终确定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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